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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

药学院简介

长治医学院药学院始建于2002年,目前设有药理学、化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药资源与鉴定、临床中药学共7个教研室;开设有药学、中药学两个本科专业,以及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山西省优势特色专业。药学院目前有山西省一流本科认定课程8门、省级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拥有“药物分子设计与新制剂”长治市重点实验室1个, “上党中药材品质提升与利用”厅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参与共建“药食同源功能食品”山西省重点实验室1个。

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0名,其中山西省高校“131”领军人才1人,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拔尖骨干人才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建设计划高校教书育人“好老师”1人,山西省模范教师1人,山西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1人;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授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达56%,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比例达97%,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2人,国境外学习经历6人。现已形成“抗肿瘤药物的机制研究及药物开发、心血管疾病发病机制研究、纳米药物递送系统研究、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开发利用”等几个稳定的研究方向。

现根据学校和药学院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招聘医药学相关的各专业高层次人才。

 

引进对象

1.学科带头人

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有突出的研发能力和高水平科研成果,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具有带领团队开展有组织科研的能力。

全职引进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非全职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优秀博士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论文,符合学校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需求的博士,能够胜任本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科研能力。采取全职引进方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为6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引进类型和待遇

1.学科带头人

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2.优秀博士

博士引进岗位分为科研教学岗和教学科研岗,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详细标准依照《长治医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咨询长治医学院党委人才工作部或长治医学院药学院。

 

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应届博士须于202512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

 

引进程序

学科带头人引进报名、考察、面试不受限制,常年引进。优秀博士引进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个人报名

应聘者递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扫描件、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专利)电子版、荣誉证书扫描件等。请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药学院电子邮箱(heyb@czmc.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名称”。

2.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及学术潜力,与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匹配度等信息。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药学院协同党委人才工作部负责面试考核等事宜,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心理素质等。

3.考察与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及其相关待遇,为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按上级规定执行。公示期为7天。

 

联系方式

联系人:0355-3151514(党委人才工作部)

                13935510872(药学院贺老师)

邮    箱:heyb@czmc.edu.cn

邮    编:046000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161